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購計劃編號: 湘財采計[2017]002733號
二、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高鐵站LED大屏幕投放湖南旅游形象廣告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四、更正內容:
1、原招標公告中“采購項目內容與數量”為:
現更正為:
2、原招標公告中“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為:
“包1:投標人須提供鐵路局廣告經營單位廣告代理證書
包2:投標人須提供鐵路局廣告經營單位廣告代理證書
包3:投標人須提供鐵路局廣告經營單位廣告代理證書
包4:投標人須提供鐵路局廣告經營單位廣告代理證書”
現更正為:
“包1:投標人須提供上海虹橋站廣告經營代理證書或代理合同(協議)書.
包2:投標人須提供北京西站廣告經營代理證書或代理合同(協議)書.
包3:投標人須提供深圳北站廣告經營代理證書或代理合同(協議)書.
包4:投標人須提供長沙南站廣告經營代理證書或代理合同(協議)書.”
3、原招標公告中“獲取公開招標文件的時間:從2017年07月21日 起至2017年07月28日止,每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北京時間),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span>
現更正為:
“獲取公開招標文件的時間:從2017年07月21日 起至2017年08月04日止,每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北京時間),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span>
其他內容不變。
五、投訴處理本更正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調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與原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更正公告為準。供應商認為本更正內容存在歧視性的,應在更正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代理機構提出。
采購人:湖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
地 址:長沙市東二環二段40號
聯系人:羅佳華 電話:84723890
采購代理機構:湖南中招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開福區芙蓉中路(湖南財富中心富座2903房)
聯系人:馮永梅 郵編:410007
電 話:13908491976 傳真:8412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