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福州城市旅游形象宣傳片《福建新聞聯播》欄目廣告投放
二、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由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新聞中心采編制作的《福建新聞聯播》是福建省最早創辦的電視新聞欄目,該欄目歸屬于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網絡覆蓋廣,受眾面大的地面頻道。是各地市電視臺必須轉播,影響力高的新聞直播節目。在該節目中插播形象片宣傳,是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為各地形象宣傳在新聞節目中開辟的一個窗口,具有節目權威性和唯一性,對各地特別是福州市提升知名度、美譽度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因該平臺的唯一性,建議本次采購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三、開標時間
2017年07月27日 09:15
四、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及其地址
供應商名稱: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西環南路128號
五、聯系方式
購買招標文件聯系人:張小婷 0591-87623955
項目負責人:林小姐 0591-87878462-829
傳 真: 0591-87878463
電子信箱:FJTHZB@163.com
六、預算金額
預算金額:91.0 萬元(人民幣)
七、其它補充事宜
1、詢問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者質疑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2、投標供應商對本次招標活動事項提出質疑的時限及提交的書面質疑材料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供應商須知第23條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