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價標的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發放車用環保袋廣告項目
1.2.項目編號:GSZ-2021-008
1.3.標的基本情況:擬在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等區位免費派發車用公益環保袋。為充分開發利用車用環保袋廣告資源,用以維持車用環保袋免費派發項目持續開展,現將車用環保袋廣告分為三個合同包進行招商:
合同包
經營期
經營期限內下單總量
招商底價
一
1年
100萬份
56萬元
二
1年
50萬份
30萬元
三
1年
10萬份
6.5萬元
注:各合同包如需要指定地市發放,簽約金額須在中選報價的基礎上上調10%。
二、競價申請方(競價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一般資格條件:
(1)競價方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具有廣告發布、廣告代理的相關經營范圍;
(2)競價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需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及“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查詢并打印相應的信用記錄(以下簡稱:“競價方提供的查詢結果”),競價方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信用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
(3)本次招商所有項目不接受聯合申請。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資產關聯關系的招商響應單位,不得在本次招商中同時響應。
2.2. 禁止條件
競價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請無效:
(1)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股東等被列入法院、銀行征信失信名單的;
(2)近2年內曾經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3)競價方近三年不得存在重大經濟違法;
(4)對單個合同包提供了多個報價或唯一報價低于招商底價的。
三、評選方式:最高價中選。
四、競價方報名
5.1.報名時間: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5.2.報名方式:競價方在報名時間內持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至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林浦路367號林浦廣場1號樓5層獲取招商文件(每個合同包售價 200 元)并登記信息,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競價申請保證金后完成報名。
5.3.競價方報名成功后可自行前往現場踏勘。
5.4.繳納競價申請保證金:
競價申請保證金金額:每個合同包 5 萬元。
競價申請保證金繳納方式:競價方須在 2021年2月10日17時前將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帳戶,匯款憑證上的匯款單位名稱應與競價方名稱一致,資金用途應當標明“項目編號、合同包號保證金”。
開戶名稱: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水支行
開戶賬號:591902995010501
五、申請文件的遞交
競價方應在 2021年2月20日9時30分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單位授權委托書(以上材料均須加蓋公章)將密封的競價申請文件遞交至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林浦路367號林浦廣場1號樓2層大廳。
六、信息披露方式
本項目公告、補充通知、招商結果公示等信息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團門戶網站、福建省國資陽光采購平臺、招商方單位網站及公告欄等媒介發布,競價方應自行密切關注。
七、聯系方式
招商方: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聯系人:應先生
電話:0591-38358559
地址:福州市晉安區西莊路233號一幢三層
組織方:福州市高速公路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先生
電話:18605033122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林浦路367號林浦廣場1號樓5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