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行深圳分行計劃財務部受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上海銀行深圳分行2021年《深圳晚報》廣告投放代理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SZFH-2021-JC044)進行供應商征集,誠邀合格的供應商參與,并對項目相關信息進行公示。
一、項目概況及內容
擬采購1家供應商為我行提供《深圳晚報》廣告投放代理服務。
二、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三、合格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相應的經營許可范圍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三)財務狀況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規經營,未因誠信問題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和行業信譽;近兩年(2019年9月1日至今)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部門予以處罰或者通報的記錄。
(四)近兩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具有同類服務成功實施經驗。
(五)具備《深圳晚報》廣告渠道代理資質。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不允許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主體機構實施。
四、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有效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或財務狀況說明(復印件加蓋公章),或銀行出具的基本賬戶證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2020年1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社保證明復印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記錄(請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及信用中國網站自行查詢打印并加蓋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被授權人代表身份證的有效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六)被授權人代表聯系方式(姓名、座機、手機、電子郵箱、單位地址等信息)。
(七)具備近兩年內(2019年11月至今)本項目采購的同類服務,并提供含簽章頁面的合同或客戶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具備《深圳晚報》廣告渠道代理資質,提供代理資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九)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注:以上資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A4裝訂成冊,提供一份),原件審閱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購人將拒絕接受其報名。采購人僅對供應商報名資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將有機會參與本項目的采購。
五、報名時間、地點
(一)現場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00-16:30(北京時間)。
(二)報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深業上城T2寫字樓16樓。
六、有關單位或個人如對本項目采購信息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郵件形式向上海銀行深圳分行或相關部門提出。
七、聯系方式
采 購 單 位: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深業上城T2寫字樓
聯 系 人:陸老師
電 話:0755-23983372
聯 系 郵 箱:luhb@bosc.cn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