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ZC130800202000809
招標方式: 競爭性磋商
采購文件獲取方式: 網上獲取
獲取文件截止時間: 2020-05-25 17:30:00
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 2020-06-01 09:30:00
開標時間: 2020-06-01 09:30:00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2020-06-01 09:30:00
項目名稱: 承德縣縣城戶外廣告設置規劃服務采購項目
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財政部 司法部 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
采購人名稱: 承德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采購人地址: 承德縣下板城
采購人項目聯系人: 王恩杰
采購人聯系方 式: 0314-3111601 18832496899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 中環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承德市雙橋區天成大廈
采購代理機構項目聯系人:邱建敏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0314-2066689 15603141199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采購內容: 承德縣縣城戶外廣告規劃服務采購項目供應商一家
項目實施地點: 采購人指定地點
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90日歷日內完工
攔標價: 35萬 元
供應商的資質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對供應商的規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已執行“三證合一”的供應商可只提供新版營業執照);
3、具備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規劃類高級技術職稱。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磋商活動。
6、本項目不邀請聯合體參與本次競爭性磋商活動。
磋商文件的獲?。?. 本項目采用網上發售文件,不接受現場發售。 潛在供應商可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5日下午17時30分前登錄 全國公共資源交 易平臺 ( 承德 縣) ,憑企業數字證書(USBKEY)點擊【投標用戶登錄】登錄投標系統,獲取電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標資料。
2.已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市場主體庫通過資格確認(注冊登記)并辦理數字證書(北京CA)的供應商可直接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承德縣)網下載文件; 未經資格確認(注冊登記)的供應商首先通過“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站進行市場主體注冊,攜帶相關材料到市場主體注冊地受理大廳完成注冊,并在CA窗口辦理北京CA秘鑰,使用CA數字鎖才能打開磋商文件并制作投標文件。具體事宜可聯系400-618-3337/15028921277。
供應商如未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承德縣)新版網站注冊并獲取到完整資料,導致投標無效的,自行承擔責任。
磋商保證金: 陸仟五佰元整 (¥ 6500.00 元)
1. 磋商保證金形式:銀行電匯或轉賬形式,磋商保證金必須從 供應商 的基本開戶行賬戶匯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匯到 采購人 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2. 賬戶名稱: 承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縣支行
開戶銀行:13001687108050509513-0089
備注: 在轉賬完成后,使用供應商機構數字證書登錄投標系統,進入“投標保證金”界面,繳納保證金成功后請在確認保證金環節查看保證金狀態是否綁定成功。若綁定成功,必須確認保證金并打印回執;若綁定不成功,請盡快咨詢以保證正常投標。上述操作須在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全部完成,請供應商充分考慮轉賬到款的延時,提早繳納,以免耽誤投標工作。
投標截止時間: 20 20 年 06 月 01 日 上 午 9 :30分 ,逾時視為放棄。
開標時間: 20 20 年 06 月 01 日 上 午 9 :30分 。
開標地點: 承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第二開標室
遞交電子投標文件時,供應商企業使用機構數字證書登錄投標交易系統 點擊【投標】-【遞交投標文件】菜單,選擇要投標的標段,點擊“遞交投標文件”按鈕上傳投標文件,必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投標文件的上傳,并點擊“確認并簽名”按鈕完成遞交投標文件操作。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簽名確認的,視為未遞交。
評標辦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
本公告發布媒體: 中國河北省政府采購網 、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承德縣 )發布。
本項目自招標公告發布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若有更正或補疑通知在 中國河北省政府采購網 、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承德 縣) 發布,請各潛在供應商隨時關注,本招標代理機構及采購人不再另行通知。若因供應商自身原因未看到采購文件更正或補疑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供應商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