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砸暈”我們的房地產廣告
號稱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于9月1日起開始施行,而這也是廣告法實施20年來的首次修訂。而對于房地產廣告宣傳,新廣告法也有了明文規定,“買房送老婆”“購房送學位”等類似煽動和誘惑性的廣告語將得到有效根治。就此,小編為大家總結了那些年我們還tooyoung too simple時砸暈我們的五花八門的廣告。
買一層送一層 面積不夠挑高來湊
“買一層得兩層”這是常見的房地產促銷廣告,對于購房者來說無疑是有相當的誘惑的,那它真的有那么劃算嗎?開發商利用消費者的心里吸引顧客,我們會發現有些戶型的挑高只有4.9米,做一層太浪費隔兩層太壓抑,這完全是達不到消費者的需求的。所以在買房時,要看清層高,不要過于相信參觀的樣板房,完美去現房實地看看測量一下。
面積營銷 讓你一房變多房
開發商銷售說辭中經常用到“一房變兩房”、“二房變三房”、“贈送陽臺花園”之類廣告語,這被業界稱為“面積營銷”?,F實中,很多“準業主”對開發商的“贈送面積”表示歡迎,在他們看來,開發商贈送,置業者得實惠,可謂兩全其美。而贈送面積一般位于陽臺、入戶花園等部分,絕大多購房合同中都不會將贈送面積這一項寫入,當然產權證也很難體現出來。有些贈送便會出現如:長8米,寬1米的“房間”,這你準備讓業主做什么?所以消費者在購房時一定要清楚贈送面積的大小、產權等問題。
紙上距離≠實際距離 切莫紙上談兵
“到商圈只需5分鐘”、“到機場只需15分鐘”、“緊鄰地鐵站”……記憶中,這些介紹樓盤交通的用詞,不時地會出現在各個樓盤上,而樓盤的區域圖上也會把周邊的標志性建筑明顯地標示,乍一看,該樓盤交通便捷,配套完善,是一個真正的好盤。但現實有時是那么殘酷,有些自稱地鐵旁的樓盤,走到地鐵站要1公里以上,所以消費者需要眼見為實,親自去走一走,感受一下。
說好的配套 怎么都不翼而飛了
超市、購物中心、學校、醫院、銀行等配套,內部:游泳池、綠化、會所等硬件設施,都是消費者選擇樓盤的依據,也是開發商吸引消費者打出的廣告,可等到驗房的時候,我們會發現這說好的一切長著翅膀就飛走了,都不回頭看一眼業主們失望的眼神。所以如果買家看重小區配套,定要在簽訂認購書之前,先看合同中有無關于此項配套的約定。如果沒有,可要求發展商以書面形式寫下來,以備日后有理有據維權。不要聽信銷售人員說的“我們畢竟是大開發商”之類的話語。
樓盤優惠 一年四季促銷不斷
不僅優惠的時間長,優惠品種也多:倒計時優惠、買房送車位、一次性付款享X折、存抵優惠等等??吹南M者暈頭轉向,那這些優惠是真實惠嗎?這里我們需要打個問號,我們總會被銷售人員的各種優惠轟炸忽悠的就買了房,那到時候后悔就來不及了,我們可以跟該項目周邊的樓盤項目均價做對比。其次,與項目的歷史均價做對比。
借用網友調侃的話,揭露樓盤不靠譜的廣告語:偏遠地段:遠離鬧市喧囂,盡享靜謐人生;郊區鄉鎮:回歸自然,享受田園風光;緊鄰鬧市:坐擁城市繁華;挨著臭水溝:絕版水岸名邸,上風上水;挖個水池:東方威尼斯,演繹浪漫風情;挖個水溝:親水豪宅;水能流動:疊水麗景;地勢高:視野開闊,俯瞰全城;地勢低洼:臺地疊景,冬暖夏涼;外立面貼磚:托斯卡納風格;賣不動打折:回報客戶;還賣不動再打折:回報社會;邊上有家銀行:緊鄰中央商務區。
我相信中國的大部分消費者購房便是他們一生極大的一次交易,在琳瑯滿目的優惠面前我們不免會落入“陷阱”,新廣告法的更改適時的保障了購房者不被欺騙,確保購房者的利益。消費在購房時也要注意,不要被“言聽計從”,也別受“危言聳聽”,保持頭腦清醒,分析局勢方能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