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廣告違法” 代言違法廣告擬禁代言3年
廣告法
4月20日提請第三次審議的廣告法(修訂草案),擬對違法廣告代言新增懲戒措施。依據三審稿,為違法廣告代言受到行政處罰的代言人,或將面臨3年廣告代言“禁入期”。
代言違法廣告被罰擬將3年禁代言
此次廣告法修訂對廣告代言活動的規定趨嚴。繼前兩次審議中,擬要求廣告代言人不得為未使用的商品、服務代言,為虛假產品代言需承擔連帶責任后,昨天的 三審稿新增規定,對在違法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3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俊海認為,這項規定將建立廣告代言市場禁入制度。他對記者表示,設立3年禁入期,不僅讓明星掙不到代言費,還使其在業界、廣告市場中信譽掃地。劉俊海說,很多明星不在乎賠錢,“舉個例子,廣告代言費500萬,賠款100萬,賠完還能賺400萬”。
劉俊海認為,這項規定“對文藝界是一個重磅炸彈”,這將形成倒逼機制,有助于明星們管住自己的嘴,完美誠信代言。
公共場所擬禁設煙草、母乳替代品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可以登哪些廣告?廣告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擬規定煙草廣告、母乳替代品廣告不得出現在公共場所。
此次廣告法修訂對煙草廣告從嚴控制。二審稿以列舉的方式明確限制發布煙草廣告的媒介、公共場所、形式。三審稿修改為,“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 所發布煙草廣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審議結果的報告中指出,有常委會組成人員主張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但也有常委委員提出,對煙草廣告,既要嚴格限制,又 要考慮煙草生產是一些地區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的實際情況。
除煙草外,三審稿新增,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代替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劉俊海指出,依據規定,嬰幼兒乳粉廣告只要不聲稱可替代母乳,仍然可以做廣告。
醫療機構違法發布廣告或被吊銷執業資格
廣告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增設新規,醫療機構違法發布廣告情節嚴重的,或將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雙處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罰 款、吊銷營業執照,衛生行政部門可吊銷診療資格或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另外,作為廣告主,醫療機構還將遭遇一年不予受理廣告申請的處罰。
三審稿新增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都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三審稿還指出,對有上述違法廣告行為的媒體,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要依法予以處理,否則將承擔連帶責任,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將被依法給予處分。
影響
“史上最嚴廣告法”可能讓廣告有何變化?
廣告法修訂草案昨日進入三審。2014年8月,廣告法迎來實行20年來的首次大修,從一審開始,廣告法修訂草案就被冠以“史上最嚴廣告法”。如果此次三審通過,“史上最嚴廣告法”可能會讓哪些廣告消失?
或將消失的廣告1:
男明星代言的女性產品廣告
男明星汪東城代言女性產品廣告是近年來的新興事物。2013年7月,臺灣男星代言的一款女性衛生巾廣告在地方電視臺播出后,有不少網友直呼“毀三觀”。但據媒體報道,在臺灣地區,男明星代言女性產品,如衛生巾、女性內衣、女性護膚品并不在少數。
汪東城之后,又有內地組合“后舍男生”受邀代言衛生巾?!笆飞献顕缽V告法”如果通過,這類廣告或將在各種傳播媒介上消失。依據廣告法修訂草案的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根據網友此前的盤點,除了男明星代言的女性產品,演員代言的挖掘機、農藥等廣告也將被禁止播出。違反該項規定,廣告主將被罰廣告費用一至三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于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還有更嚴重的,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一年之內不得申請新的廣告。
或將消失的廣告2:
不滿10歲童星代言的產品廣告
綜藝節目《爸爸去哪兒》熱播之后,參與這檔節目的明星子女瞬間受到廣告商熱捧。跳水明星田亮女兒代言點讀機,演員林志穎的兒子與父親一同為旅游廣告代言,主持人李湘的女兒為《爸爸去哪兒》贊助的牛奶品牌代言。從節目介紹看,這些明星子女都不超過10歲。
“史上最嚴廣告法”如果通過,這些不到10歲的小童星代言的產品廣告也將從熒幕或網絡上消失。廣告法修訂草案已經明確,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違反這項規定的處罰,與上述為沒用過的商品服務代言的處罰一樣,最嚴重可吊銷廣告主的營業執照。
或將消失的廣告3:
養生節目中的變相推銷廣告
糖尿病根本上是肝臟有問題,糖尿病可以通過攝取營養素來調理治療?新華社曾曝光河南衛視一檔名為“健康就好”的養生欄目,借節目推銷“營養素”。少則 300多元,多則1000多元,觀看節目的老人被忽悠買了冒用別家廠名和名牌的產品。而在另一檔名為“杏林好養生”的節目中,有老人則被忽悠要買4000多元的口服液。
國家新聞廣電出版總局此前曾發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嚴禁以養生節目形式發布廣告。出現宣傳藥品、保健品、食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等產品或服務,宣傳聯系電話、方式、地址等六類行為的,均屬于變相發布廣告,需嚴格按照廣告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廣告法修訂草案將其上升為法律。對于違反這項規定的廣告發布者,將被處于10萬元以下的罰款。另外,廣告法修訂草案規定,媒體主管單位需對有廣告違法行為的媒體依法予以處理。否則,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就被依法處分。
或將消失的廣告4:
公共場所或大眾媒體的煙草廣告
“我心飛翔”與劉翔同飛翔,這曾是一個香煙品牌做出的成功營銷。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煙草廣告的嚴控,煙草品牌商的名字出現在電視節目中的頻率越來越少?!白顕缽V告法”實施后,煙草廣告或真正從公眾的視野中消失,包括所有的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
依據廣告法修訂草案, 不僅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均對煙草廣告“說不”。煙草制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布的遷址、更名、招聘等啟事中,也不得含有與煙草制品名稱、商標等類似的內 容。即使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等也不行。如若違反,就將面臨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或將消失的廣告5:
各種各樣的虛假廣告
相聲演員郭德綱代言虛假廣告被告上法庭,臺灣明星小S代言牙膏廣告“只用一天就能美白”被指虛假罰款603萬;依據現行廣告法,為虛假產品代言的明星并未受到處罰。
“史上最嚴廣告法”擬規定,為虛假廣告代言需承擔連帶責任。廣告法修訂草案對虛假廣告“高舉大棒”,內容誤導消費者、虛構使用效果、偽造虛構科研成果、性能與允諾不符、商品服務不存在,這些都被認定為虛假廣告,廣告主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而一旦明星為虛假廣告代言,就將與廣告主一樣接受懲罰。廣告法修訂草案的最新審議稿在此基礎上再加碼,明星代言虛假廣告一旦被罰,3年內不得進行廣告代言。
以此為例,上述明星如何再代言虛假廣告,在廣告市場里,他們較少要消失3年,這將是多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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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華廣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