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營銷”遭遇困境,恰是傳媒業復興的機會
企業做內容營銷,無異于打造一個可以大眾傳播的品牌,這和做一家有認知度的媒體在本質上是相同的。
剛剛誕生的媒體,通常至少要兩年時間才能形成穩定的讀者群,然后還要耗時多年成為讀者心目中可信的內容發布機構。2004年,我有幸采訪了網絡媒體公司CNET旗下成立已十年的新聞網站News.Com首席執行官謝爾比·邦尼(Shelby Bonnie)。他對自己網站的估計是這樣的——可能還需要十年才能完成樹立品牌的大目標。
那么,企業到底要花多久才能打造一個媒體品牌?打造品牌所需的時間,和成立一家傳媒公司的相差無幾。而現實是,很少有企業或組織完全了解這一點。不過,在知名品牌主們都自認為幾乎沒有任何“搖身一變”變為傳媒公司的機會了,原因是,如今有能力幫助他們策劃這些品牌故事的記者越來越少——比如美國新澤西州極大報業媒體《明星紀事報》(The Star Ledger),在本月第一周裁員167人,其中新聞采編人士就包括40余人。
品牌主“內容營銷”搞不好,問題出在這里
要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媒體機構”,就意味著要聘請懂媒體、懂傳播的專業人才,現實中許多品牌主也是這么做的,而且各類報紙、雜志和網站也均設有策劃部門,專門提供同廣告主的合作。而問題在于:
1,大多數內容營銷的工作并非由專業媒體編輯操刀的,從事內容的策劃記者們,需要向其營銷部門Leader匯報——這種流程導致的結果就是“內容看起來太像是純粹的營銷”,也就是,被指出是軟文的跡象太過于明顯了。
而品牌要的不是這個。
2, 品牌主投入了大量資金和成本來制造這些可供發布的內容(華麗的視頻廣告、高質量軟文、平面廣告、印刷品等等),卻忘了“推廣”的部分,也就是說,制造出來內容,卻沒有推廣向精準的受眾。
3,大概四年前我曾警告過,傳媒行業將要發生一場內容“海嘯”。屆時,無分質量高低,質量差不齊的內容將鋪天蓋地。那么你有沒有意識到可以以品牌為主體搞一個專屬博客,或者成系列的視頻宣傳片?其他競爭者是否已經發現了這種潮流,采取行動了?你有沒有設法讓自己的聲音在一片嘈雜的噪音中脫穎而出?這樣才會逼著其他競爭者讓自己的媒體發聲更加響亮。
4,滿足“野獸”的胃口,其實很難。美國一家知名新聞報道與評論網站名字就叫Daily Beast(Beast即野獸的意思),這可不是巧合。因為這家網站的記者知道,無論自己喜歡與否,都必須每天生產內容,必須滿足讀者——“野獸”的胃口,而且日復一日,每天如此。
對于知名品牌也一樣,必須想方設法制造出一部分自制內容,吸引受眾注意
。
5,還有個問題是:媒體是從不“宣傳自己”的,即不會寫吹捧自己的軟文。發布一些相關的“周邊”內容,倒是沒啥問題。但對于大多數品牌呢?只要你想像媒體一樣生產內容,就不可避免變成了“以自我品牌為中心”的媒體,這樣的內容,“自賣自夸”當然無法取信讀者。知名市場調研公司尼爾森今年3月底發布了一份報告,報告研究發現,如今的消費者比五年前更信賴網絡內容,這種信賴度是五年前的五倍;而且,他們更喜歡看那些出自毫無偏見的獨立作者之手的內容。
即便是知名品牌,也會陷入內容營銷的各種麻煩困境;不過上述這些麻煩和挑戰并不會永遠存在。更好的選擇是,當一家“低調”的媒體,讓獨立的傳媒每天滿足“野獸”的需要,竭盡所能與讀者形成可靠的關系。(也許,形成關系的時候,你要適當忘掉自己的品牌,恩。)
獨立的媒體會成為所有企業的平臺,講述這些企業的故事——就像過去媒體機構中所作的一樣“分工合作”。
獨立記者,不是“品牌記者”
如果我們有一家獨立的媒體,它欣欣向榮,正在蓬勃發展,那么它會云集眾多記者挖干貨、尋找有料的企業采訪,塑造這些企業的形象。品牌主首先沒必要為了“逼格”的提升,非要聘請“大牌記者”,把一個個媒體從業者變成了傳聲筒,這很容易使得媒體從業者失去獨立性。
而即便你保證媒體上都是“自由言論”,往往也會毫無價值。如果說,知名品牌一直在抱怨的是難以在網絡上發出吸引眾人的聲音,那么個人網民則是毫無機會發聲。若沒有任何聽眾,自由的言論也毫無價值。
記者和編輯這個職業,可以為個人和組織的宣傳故事提供協助,歷來他們發揮的是這樣的重要作用。他們提供了一個大聲疾呼的平臺,無論貧富貴賤,所有輿論觀點都能在那里發聲??上?,傳媒行業日漸萎縮,它留下的空缺正在由特殊利益團體炮制的媒體填補。
媒體向民眾提供他們應該閱讀的內容,民眾不會資助這樣的媒體;不過,特殊利益集團不同于普通的“民眾”,他們會樂于資助媒體,而代價就是媒體發布他們希望看到的內容——媒體不會被讀者包養,而只會被企業“包養”,在我看來,這種狀況太糟糕了!
既然是媒體,我們多少還是需要他們在環境、能源、教育、經濟、社會福利.......各種方面起到引導作用的,這些可無法歸入媒體營銷的問題。社會和受眾需要找到客觀的答案,一旦特殊利益團體主宰了媒體的聲音,那么只可能導致整個社會的解讀越來越帶有傾向性。
誰對未來有發言權?
正如計算機學家賈倫·拉尼爾(Jaron Lanier)在他的近作《誰擁有未來?》(Who Owns the Future?)中所說,重點不是“誰擁有未來”,而是“誰主宰未來”。我住的公寓產權不屬于我,但我有權決定怎樣在這座公寓生活。
即便崇尚技術未來的人士,他們也需要媒體公正的聲音來保證我們的未來不會誤入歧途,保證我們的社會不會淪為技術充當幫兇的噩夢。要讓我們人人都能掌握未來的決定權,就需要強大的獨立媒體行業,這樣的行業必將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這樣的媒體對于品牌來說也是不可多得的傳播陣地。
被品牌和利益綁架的媒體,越來越不“權威”,這是品牌主和媒體共同面臨的問題。關鍵是,怎么做可以拿回真正的權威?
最近《華爾街日報》的一篇報道啟發了我。我想到一個點子,可以幫助媒體贏得數十億美元收入。這篇報道稱,美國每年網絡廣告中的“虛假廣告”損失高達60-180億美元。一些網站流量雖高,卻并非來自真實的用戶訪問,他們一邊從廣告主手中收費,另一邊通過代理機構再取得多家網站的廣告位,將這些廣告倒手賣給各種外圍網站,從而獲得虛高的廣告流量,拿著這些去和廣告主換個好價錢。
網絡通過流量騙取了如此規模的廣告費,這筆錢廣告主花的豈不是冤枉?事實上,媒體行業至少可以把這部分至少每年60億美元的虛假廣告投入奪過來,讓廣告主為媒體掏錢,來謀取一些正當的創收方式。所謂的正當,就是讓媒體這個第三方來替你獨立“講故事”吧!
——媒體復興,也許還要從改變廣告主的花錢方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