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全力推進廣告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借助廣告監測平臺和廣告監管系統對全市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戶外等載體發布的商業廣告加大監測、監管力度,對違法廣告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維護成都廣告市場秩序。近日,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查處公布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有商家因為虛假夸大宣傳被重罰20萬。
1.聯聯周邊游科技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公司網站)
當事人的微信公眾號中銷售的商品標題及正文頁面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虛假廣告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罰款20萬元。
2.成商集團春熙路茂業百貨廣告案
發布媒介:印刷品
當事人在商場內的專柜促銷廣告中,使用包含五顆五角星的紅旗插在天安門城樓的畫面,屬于在廣告中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罰款20萬元。
3.成都武侯怡脂醫療美容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公司網站)、印刷品
當事人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美容整形廣告涉及有效率、治愈率和功效、安全性的保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一)項、(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罰款10萬元。
4.四川中航福隆節能環保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公司網站)
當事人在其官方網站上的廣告宣傳用語中使用了“極佳”、“最先進、最完美”、“絕對”等絕對化用語,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5萬元。
5.成都利華德瑞環保設備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公司網站)
當事人在其公司網站上使用“最前沿”“確?!薄白顑炠|”等極限詞匯。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罰款1.5萬元。
6.成都科瑞普醫療器械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淘寶網店)
當事人在其淘寶網店上發布的廣告涉及專利產品,卻未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罰款1萬元。
7.成都市憶鴻鑫果業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天貓網店)
當事人在其經營的網店售賣的水果在交易頁面中使用“最有利人體健康的水果之首”的宣傳內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