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地鐵出現涉未成年人不良廣告,非廣告公司發布
核心提示:?2020年4月8日晚,有網友在微博爆料南寧地鐵站出口出現涉及未成年人不良廣告,隨后,該信息在網絡上引起熱議。地鐵運營公司和廣告公司均自查,回應稱媒體廣告位不屬于自身管轄運營范圍,目前,南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介入調查。
2020年4月8日晚,有網友在微博爆料南寧地鐵站出口出現涉及未成年人不良廣告,隨后,該信息在網絡上引起熱議。地鐵運營公司和廣告公司均自查,回應稱媒體廣告位不屬于自身管轄運營范圍,目前,南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介入調查。
南寧地鐵不良廣告
經過調查,南寧地鐵1、3號線全媒體獨家運營方為廣西樂達傳媒有限公司,樂達傳媒相關負責人稱,他們查看了公司審核的廣告內容,該廣告位不在列,不是公司的租賃范圍,與他們無關。該燈箱廣告管理方為百佳匯商場,而該商場一負責人稱該廣告已被拆下,其他內容不便回應。
事件背后,為快速響應的南寧地鐵運營公司、廣告公司和監管部門點贊,那么類似這種違法廣告到底如何才能做到及時查處?下面我們不妨來了解一下違法廣告監測監管的幾大途徑:
一、廣告監測系統
廣告監測是監管部門對違法廣告的主要發現途徑,自工商部門放開廣告發布審核這一環節后,建立廣告監測系統對廣告市場秩序的維護起到了關鍵作用,通過對廣告數據的采集、分析,核定到最后的查處,對違法廣告及時有效的進行了處理。
二、群眾舉報投訴
發揮群眾力量,通過收集群眾的舉報投訴也是發現違法廣告的重要途徑,面對以天文數字呈現的廣告數據,廣告監測系統也很難做到對每條廣告實施監測,這也就使得舉報投訴成為發現這方面違法互聯網廣告的一個很重要的途徑。
三、廣告抽查監測
廣告監管司發布的2019年工作要點中就指出將試點戶外廣告抽查監測這一制度,旨在堅持公正高效,強化廣告市場監督。
四、媒體輿情
新聞媒體、互聯網輿情常有一些涉及違法廣告的報道、反映,監管機關務必高度重視,這是極易引發輿情的信息線索,例如此次南寧地鐵中的不良廣告就是媒體輿情發揮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