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合規性審查:商業廣告內容中數據的使用標準
核心提示:?商業廣告中越來越注重商品或服務的效果和功能的宣傳,以吸引更多的潛在客戶。例如宣傳產品用“高效節能”、“有效減少”、“提升百分之”等詞與數據相結合,但很多廣告主都不知道這樣的廣告必須符合真實、準確的原則,數據來源應當具備一定的實證資料加以證實,否則會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會被認定為虛假廣告,這類商業廣告在廣告內容合規性審查、違法廣告審查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
商業廣告中越來越注重商品或服務的效果和功能的宣傳,以吸引更多的潛在客戶。例如宣傳產品用“高效節能”、“有效減少”、“提升百分之”等詞與數據相結合,但很多廣告主都不知道這樣的廣告必須符合真實、準確的原則,數據來源應當具備一定的實證資料加以證實,否則會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會被認定為虛假廣告,這類商業廣告在廣告內容合規性審查、違法廣告監測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
圖例:瓜子二手車違法廣告
《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從正面規定:“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蹦敲?,商業廣告中怎樣使用功效性用語才是真實、準確的?怎樣才能規避因數據不實觸犯的虛假違法廣告的風險?
數據有依有據并注明出處
《廣告法釋義》中對數據的引用有明確的規定:即廣告中使用的數據內容如果由第三方提供,則應當標明出處、引證內容的來源,自行試驗和調查得出的數據,應當提供自行或第三方開具的試驗或調查的證明材料。
商業廣告中很多廣告主都喜歡用“提升”或“降低”等數據對產品進行宣傳,但如果數據使用不合規,就有可能違反相關法規,所以進行廣告合規性審查的工作是廣告活動必不可少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