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廣告法禁用詞盤點,這些廣告敏感詞謹慎使用!
核心提示:?2015年發布的新《廣告法》中首次提出了廣告語中禁止使用“國家級”、“最佳最高級”等用詞,但這些禁用詞只是明確了一個界限,是否違反廣告法還需要結合到語境來判斷。易播網通過對廣告禁用詞查詢功能的使用情況作出分析,整理了一份詳細的廣告禁用詞,趕緊來了解一下吧~
2015年發布的新《廣告法》中首次提出了廣告語中禁止使用“國家級”、“最佳最高級”等用詞,但這些禁用詞只是明確了一個界限,是否違反廣告法還需要結合到語境來判斷。易播網通過對廣告禁用詞查詢功能的使用情況作出分析,整理了一份詳細的廣告禁用詞,趕緊來了解一下吧~
廣告禁用詞“最”
廣告法中對“最佳”、“最高級”作出了明確禁用規定,除此之外,這些“最”字詞語也會涉嫌違反廣告法:最愛、最賺錢、最奢侈、最便宜、最受歡迎、最舒適、最先進、最后一波等。
廣告禁用詞“一”
同“最佳”、“最高級”一樣,漢字中的“一”字往往代表最好的,所以用“一”也可能違背了這一原則,禁用詞:第一、全網第一、銷量第一、排名第一、NO1和TOP1等。
廣告禁用詞“級、極”
國家級(相關單位頒發的除外)、宇宙級、世界級、頂級頂尖頂端尖端、極品、極佳、極致等。
廣告禁用詞保證性或承諾
純天然、100%、絕無、錯過就沒機會了、馬上降價、僅限等
處罰措施:
對于使用廣告禁用詞違反廣告法的情況,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廣告法》對廣告使用禁用詞的處罰相當嚴厲,所以在發布廣告、使用廣告宣傳時需要格外注意言辭!易播網廣告禁用詞查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