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環衛工人成“活體廣告牌”是否合法合理?
最近,一條關于“環衛工工服印補習學校廣告合適嗎?”的帖子在網上熱傳。具體爭議點是:環衛工人的工作服成為廣告牌是否合適。對此,網民的觀點成兩級分化。
一方認為這樣做違反常規,也抹黑了環衛工人這項偉大的職業;而另一方觀點則認為,衣服是企業捐贈的,企業也并沒有打廣告,因此也算不上是活體廣告牌。對此,你怎么看?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事情沒個定論。當然,這也不是一個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判斷題,但“環衛工人成了活體廣告牌”,無疑是將事情的嚴重性夸大了。
事情真相:“廣告牌”工服屬于活動捐贈!
怎么說呢?西安碑林區城市管理局給出的說法是,該環衛工服裝是在“關愛環衛工人·助力城市文明”活動中捐贈給環衛工人的物品,屬于企業愛心捐贈。
雁塔區城管局工作人員也說,這種工服西安市各個區都有,雁塔區發了3000多件,通過各個街辦,發到環衛工手里。記者在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官網也查到一則今年5月31日的《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關于開展“關愛環衛工人·助力城市文明”捐贈活動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西安大唐補習學校自籌資金為該市環衛工人捐贈3萬件印有“煙頭不落地、西安更美麗”的環衛工人安全反光背心,證實兩區城管局工作人員所言非虛。
做公益,印企業名稱實屬正常
既是捐贈,即是公益活動,印上捐贈企業的名字也就不必大驚小怪了。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這企業又不是李白筆下的俠客,非要個“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的高姿態,即便藏了打廣告的私心,做好事留個姓名,又有何不可?
況且在當下,公益事業的隊伍力量本就單薄,所以社會企業積極參與公益的熱情,咱也不能潑他一盆冷水不是?既讓馬兒跑,又不讓馬吃草,哪有這樣的道理?
爭論原因剖析:“活體廣告牌”耽誤了“政事”
其實,網友不能接受的,是他們以往視為純政府行為的領域有了商家的影子,歸根結底還是政府和企業之間的商業往來問題。
政府公共事務領域到底可不可以打破“陳規”給商業廣告放行,利弊、得失也很有商榷的余地,因為即便是各級機關黨報,版面也是允許刊登廣告的,那么動員社會力量,引進社會資源,給公益事業注入鮮血和活力,未必不可以嘗試。
但前提是要確保正常、健康運營,不能讓商業廣告耽誤了“政事”。其關鍵還在于建章立制、趨利避害,最大限度地釋放正能量、規避負效應,讓社會力量投身社會服務和公益事業成為水到渠成之舉。
在小編看來,無論從何處說起,環衛工人衣服作為廣告牌這件事情本身并沒有違反《新廣告法》規定,同時也沒有違背社會道德。于情于理都是合乎社會公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