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發布戶外廣告不用再向工商申請登記啦!
國務院公布《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包括戶外廣告登記、煙草廣告審批等5項行政審批事項。上海即日起發布戶外廣告可不用登記。
在取消的152項審批事項中,包括原屬各級工商機關實施的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戶外廣告登記、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外商投資廣告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審批、煙草廣告審批等5項行政審批事項。
(圖片來自網絡)
易播觀點:
1、戶外廣告登記、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和煙草廣告審批取消,或意味著廣告行業可能進入后審查時代。
2、2015年年初,新版廣告法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故本決定,對煙草廣告或影響不大。
3、戶外廣告項目審查周期變短。
4、行業自律將成為一個重要命題。
另附:
原《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
《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任何單位不得發布戶外廣告。第五條規定申請戶外廣告登記,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依法取得與申請事項相符的經營資格。
(二)擁有相應戶外廣告媒體的所有權。
(三)廣告發布地點、形式在國家許可的范圍內,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要求。
(四)戶外廣告媒體一般不得發布各類非廣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條規定凡辦理戶外廣告登記,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一)營業執照。
(二)廣告經營許可證。
(三)廣告合同。
(四)場地使用協議。
(五)廣告設置地點,依法律、法規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
(六)政府有關部門對發布非廣告信息的批準文件。
【本文為易播網原創整理文章,轉載請保留原文鏈接】
轉載請注明來源易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