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地產廣告施新規】 盤點成都不再”任性”的學區房
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公布《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將從今年2月1日起實施,《規定》中明確,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同時,承諾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以及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的表述將被禁止。有房產行業資深人士表示,這些新規有助于消費者在房地產市場中理性選擇。
將樓盤與名?!袄変N售”是開發商常用的招數之一。但在實際情況中,不少家長遭遇了“偽學區房”,距離名校雖近卻進不了名校,或者買房之初廣告里承諾的配建名校始終不見蹤影。
事實上,很多消費者購房看中的都是其未來升值潛力,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無疑會令房子加分。所以開發商都喜歡抓住這些配套或規劃作為賣點,廣告宣傳上也多以此作為廣告熱點,以達到樓盤熱銷的效果。新規明確指出,不得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中國家長對學區房向來沒有什么抵抗力。像這類的廣告語,2月1號之后就不能出現了。當然迎合當下的形式,廣告畫面已不得用這些包裝、策劃誤導消費者,成都各大地產商們也是紛紛汲取了以往由于過度宣傳觸碰新規的經驗,在廣告畫面中,換掉了對之前各樓盤房學區房的宣傳策略,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本土不再”任性”的學區房廣告:
由此看來,對于確實是學區房學位房的項目,不再出現確保就讀等宣傳字眼,均改為“**學校位于**項目附近”、“可享受**學校教育資源”等說法。但新《規定》第四條要求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似乎這些房地產廣告畫面還應更嚴謹。對此,有市民表示,含有水分或誤導消費者的宣傳在房地產市場中屢見不鮮,關鍵還是要看法律法規能否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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