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地產圍擋廣告整改 高新區樓盤存隱患
易播網訊(文/曉雅)繼成都“史上最嚴”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實施之后,成都市針對房地產臨時戶外廣告審批及專項檢查工作也已經展開。據悉,在此次專項檢查工作中,市城管委將重點針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房地產圍擋廣告進行打擊。
道路轉角設大牌,臨時廣告留隱患
根據規定,利用磚混結構工地圍墻設置的戶外臨時廣告,廣告高度不得超過2.8米;利用鋼結構擋板圍墻設置的,廣告高度不得超過5米。目前,整改工作進行半月有余,易播網編輯走訪了高新區部分新建樓盤發現,盡管新樓盤圍擋廣告設置情況有所改觀,但仍存在部分違規現象:圍擋廣告存在臨街占道的情況,影響城市形象的同時妨礙市民出行,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影響。
廣告內容避新法,地鐵距離很神秘
除了了解臨時戶外廣告設置安全問題外,筆者也對樓盤宣傳內容進行了簡單梳理,為配合新《廣告法》對廣告用語的要求,各樓盤臨時廣告可謂“匠心獨運”,曾經那些“5年穩定回報50%”、“優質學區房”、“頂級寫字樓”“5分鐘到達地鐵一號線”一類的廣告標語已不見蹤影,從走訪的樓盤廣告來看,更多的是“品質生活”、“西南罕見”等字樣。
另外,針對新規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所以對于敏感的地鐵距離問題,樓盤紛紛選擇用“地鐵直達”來取而代之。
【如何合法的設置臨時戶外廣告】
我們重新回顧,符合成都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的“地產臨時戶外廣告”正確設置方法:
一、利用磚混結構工地圍墻設置的,廣告高度不得超過2.8米。利用鋼結構擋板圍墻設置的,廣告高度不得超過5米。
二、同一在建房地產項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工地圍墻設置1-2處宣傳大牌,且符合以下要求:宣傳大牌不宜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設置;宣傳大牌的寬度不得超過所依附圍墻面的寬度,不得轉角設置;宣傳大牌的高度不得超過5米。
三、所有圍墻廣告須提供第三方安全監測評估報告。
四、鼓勵房地產企業對臨時戶外廣告實現景觀亮化,可利用埋地燈、洗墻燈、草坪燈等柔光照明技術對臨時戶外廣告實現景觀亮化,避免使用LED燈、射燈等光照過強的照明技術,減少對周圍城市景觀的影響和減少光污染。
【合法審批程序怎么走】
根據2015年9月22日最新出臺的《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在建房地產項目臨時戶外廣告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在建房地產設置宣傳銷售臨時戶外廣告必須經過以下報批審核流程:
一、已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確需在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設置臨時戶外廣告宣傳本開發項目的,向所在區(市)縣城管局提出申請。
二、區(市)縣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設置申請五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事項組織現場查勘、核實申報要件,并依據技術規范對設置方案進行審查,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事項及符合技術規范的設置方案,作出許可決定,向申請人提供行政許可審批手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和技術規范的,向設置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申請人取得房地產臨時戶外廣告設置許可后,向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廣告 內容審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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