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新廣告法>成都拆除2萬余塊LED廣告牌
近年來,媒體行業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戶外廣告媒體又以居于高人流量地點,具備良好宣傳效果等優勢而成為最受歡迎的媒體形式之一。與其他廣告手段相比,戶外led顯示屏擁有諸多優良性能。諸如其位置通常處于人流密集地段,大尺寸、艷麗的畫面能夠營造更強的視覺沖擊力。在當今信息大爆炸的時代,這種獨特的變現形式往往更容易從鋪天蓋地的廣告中脫穎而出,有效實現與受眾的信息溝通,達成品牌形象、公共信息傳播的目的。
戶外電子屏在過去的3-5年內發展得非常迅速,幾乎已經占領了能夠開發的所有領域,人們生活空間中的很多終端和渠道都會有戶外電子屏的存在。LED戶外廣告屏是城市一道靚麗的風景線,但是違規設置卻帶來了很多困擾,如光污染等等。近日,易播網小編從成都市城管委獲悉,目前已將違法LED戶外納入“城市病”治理范圍,并計劃用3年時間對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病害、背街小巷進行“白+黑”治理。
LED戶外廣告有何隱患?易播網小編了解到,街上的LED廣告牌有的離交通信號燈很近,晚上,一些顯示屏極像紅綠燈,司機誤認為是綠燈開車前行,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另外,LED燈所帶來的光污染也成為城市頑疾,其制作材料是新生物質,對環境肯定有影響。
2014年前,成都的LED戶外廣告已成泛濫之勢。在此背景下,成都在全國率先對違法LED戶外廣告開展整治,大成都范圍內統一行動,截至目前,共拆除違法LED廣告2萬余塊,中心城區、郊區(市)縣主街干道和重點區域的拆除率分別達99.9%、98.8%。
據了解,成都目前已開展廣告招牌專項治理,重點清理、規范城郊結合部、高校周邊違法戶外廣告(包括大牌廣告、看板廣告、桁架廣告、樓頂廣告等)和破舊破損、超大超寬、伸出式及有安全隱患的商招店招。 此外,集中治理階段從9月3日正式開始,到10月15日結束。
在《新廣告法》出臺后,對于戶外廣告的辦法也逐步開始實施。近年來迅速發展的戶外媒體也出現了戶外廣告泛濫、過于集中、光污染和有礙美觀等問題,對于《新廣告法》的實施也是更好的維護城市形象,使戶外廣告的發展更加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