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中哪些規定與你我息息相關?
最新修訂的廣告法今起施行。新法修訂完善和補充了有關醫療、教育培訓、招商等9類19種商品廣告準則,明確了虛假廣告定義和形式,提高了違規廣告的處罰力度。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稱,截至今年6月,全市廣告經營主體達3.8萬戶。讀者如果發現違法廣告,可撥打12315熱線舉報或向工商部門反映,7個工作日內工商人員予以處理并告知。
新法中哪些規定與你我息息相關?
看視頻前先得看廣告
筆者昨日在電腦上打開芒果TV,點開一檔熱門親子節目,首先出現的是長達90多秒的網絡廣告。由于不是該網站會員,不得不把這段廣告看完。在觀看該視頻至2分51秒時,視頻出現領券購物打1折的廣告欄條,沒有關閉標志,十幾秒后該廣告欄條自動退出。幾分鐘后,屏幕上又出現一條洗衣粉廣告,同樣沒有關閉標志。粗略統計,15分種內類似彈窗廣告出現在同一視頻內5次,每條時長10秒至1分鐘。
不能一鍵關閉可罰3萬元
新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不能確保一鍵關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整改,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贈品有了名稱規格數量
昨日上午,筆者在解放碑英利國際購物中心、美美時代廣場及周邊部分大型超市發現,廣告標簽內容發生明顯變化。如“買一送一”、“限時折扣”等廣告標識上,大部分都加上了贈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優惠活動起止時間、贈品領取地點都有標明,有的在標牌右下角還注明了“詳詢店內員工”。
標識不清極高罰10萬元
新法規定,廣告中表明推銷商品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贈品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并且應當準確、清楚、明白。內容明示不清,工商部門應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并對廣告主處10萬元以下罰款。
渝中區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解放碑、大坪商圈及黃花園橋頭將作為轄區第一批宣傳點,接下來將對轄區超市、藥店摸底突檢。
培訓機構宣傳簽約保分
昨日下午,筆者來到位于沙坪壩區南開中學附近的幾家教育培訓機構。在街邊一顯眼位置,一家培訓機構張貼出紅色海報,寫有“簽約保分,不達目標退50%”字樣的廣告語。前臺工作人員承諾提供“一對一”教育服務。當詢問到簽約保分具體內容時,該工作人員介紹,報名學員均可提前向機構約定培訓后達到的期望分數,考試后倘若未達標,即可退還50%報名費。
禁止保證性承諾效果
新法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以下內容: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專業人士、受益者等名義或形象作推薦、證明。發生以上違規情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將處以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重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