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蘊含的美學
廣告“為商業發展之史乘,亦即文化進步之記錄”,戶外廣告更是城市經濟、技術和文化標準的綜合體現。隨著創作的不斷成熟,戶外廣告在美學方面已呈現出卓越特征,并在這些特征之間相互轉換,不僅為創作提供了靈感,也營造著城市第二輪廓線的靚麗景觀,其通過裝飾場景與空間達到突出產品和美化生活的目的,在美學方面具有顯著的特征。
外在美與意境美
戶外廣告是一項艱巨的系統工程,是由社會、市場、文化、藝術和科學衍生出的綜合體。從文化層面看,戶外廣告是極具個性的文化和藝術;從經濟層面看,它又表現出商業的功利性;從科學層面看,它是電子科技應運而生的產物;而從形態上和意境上來說,戶外廣告也需要將兩者完美結合,既具有造型設計的外在美,也具有情景交融的意境美,被人所感受和欣賞,引起共鳴、引發聯想。
靜態美與動態美
靜態的戶外廣告在媒體類型上通常表現為單立柱、大牌和街道媒體等,它們所表現出的靜態美,能帶給人們片刻的心理寧靜。而戶外廣告的動態美則來自流動媒體,包括公交車、地鐵、霓虹,還有戶外影像如LED和投影、媒體的局部動態。在動態世界里,分眾人群會對動態美有不同的認識和需求。比如地鐵媒體在偏愛音樂的人群看來也許是躍動的音符,在愛好文學的人看來,可能是一個“地下鐵”的童話世界。事實上,“在靜態美中我們一樣可以看到動態的美感”,這種美學轉換使得戶外廣告的美學價值越來越豐厚、深化。
功能美
戶外廣告的設置要求整個環節必須嚴謹配套,需要考慮到多種因素,如風對樓幅懸掛的影響、單立柱是否安全牢固、霓虹燈白天和晚上是否效果統一等。因此戶外廣告格外注重功能性,除形式上的審美性外,功能上要具有安全性、連貫性和實用性。
和諧美與格調美
設計者對美的追求水平存在高低之分、雅俗之別。不能有效把握戶外廣告的審美效果往往會將格調變成浮靡、低俗、華而不實。高明的設計應既表現出主次之分,又要相互協調,還要與周邊環境和諧連貫、彼此映襯,以“巧”制勝,以多樣的方式表達審美情趣,將流動受眾的認知巧妙融入戶外廣告的審美意境中去。
戶外廣告與公共藝術一樣都設置在街道上,不同的是戶外廣告具有明顯的商業目的,這種功利目的常使人們在被動接受廣告信息后無動于衷甚至反感。因此廣告主們需要將戶外廣告制作得更加藝術化、趣味化,更加的與建筑融為一體,使人們在觀賞戶外廣告的同時因其形式和內容的改變而忘記它的商業目的,把它當做公共藝術而非廣告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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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易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