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節日”是為營銷而生,還是假裝高潮的狂歡?
才過的520將互聯網節日推向高潮,520除了表白送禮還剩下什么?節假日促銷,本來是傳統商家慣用的手段,比如元旦、圣誕、情人節等,各大商場、品牌都會有各種促銷,然而隨著互聯網行業的繁榮,固定的節假滿足不了日益增長的營銷需求,于是,越來越多為營銷而生的“自創節日”出現了。
自阿里巴巴CEO張勇在2008年創造“雙十一”購物節,“雙十一”已經成為全民購物節,2014年天貓淘寶雙十一成交金額為571億元,京東雙十一期間銷售額達25億元,而蘇寧11月11日門店銷售總計訂單量近600萬單,雙十一整體超過1000萬單。由單純的“光棍節”衍生為“雙十一”購物節。后來的小米也隨之創立了“米粉節”,帶來的效益是小米的口碑傳播和品牌知名度節節攀升,僅2015年的米粉節的銷售額便超過20億。
自創節日的營銷效果是顯而易見的,可以利用節日的諧音強化自身的品牌和特點,更易于口碑傳播和品牌塑造。比如5月17日大眾點評、糯米、美團等搞的“吃貨節”,諧音“我要吃”,而一眾互聯網金融平臺則選擇5月18作為“理財節”,諧音自然是“我要發”。
比如這個“吃貨節”,因為美團、大眾點評、糯米等品牌的共同打造,從線上到線下,背靠BAT,優惠力度大,很重要的是和普通人生活息息相關,最終才能引起大規模的連鎖反應。而后面的“理財節”首先受眾少、其次,參與者的體量小,并沒有引起太多的反響。
此外,在當下互聯網節日不斷被造出的情況下,用戶的新鮮感也不斷降低。例如,現如今其它電商想打造阿里“雙十一”的盛況是不可能的。京東一度想靠“618”完成對“雙十一”的阻擊,可惜根本沒造成太大的影響,最后只能跟著摻和“雙十一”,結果去年阿里竟然把其它電商都給告了,變成自個玩了。
雖然“互聯網節日”經濟值得肯定,從用戶角度出發,也算是一種福利,然而品牌一定要和節日有一定的默契性,并且這種節日一定需要多方的共同參與才能形成狂歡,被普遍認可。
互聯網節日的出現,更多的是伴隨著互聯網的營銷。從這一點上來講,只有很少的“互聯網節日”最終可以留下來,因為,完美的營銷是和用戶做朋友,所以這種節日一定需要的是用戶的“強參與感”,而并非簡單的促銷活動。如果只是簡單的為了推廣和營銷,強行把自己附和進一個節日,用戶根本不買賬,因為一個節日的形成,一定是連貫、可持續的,對于一個產品或品牌而言,更是需要長期的投入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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