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品牌成為消費者的信仰,那你就成功了
對于缺乏宗教信仰的人來說,產品上的品牌logo就是人們心中的宗教符號。女士瘋狂迷戀香奈兒,奧迪、gucci,男士瘋狂追求的阿瑪尼,法拉利等等品牌產品,這些都化身為身份,喜好。社會地位。自我判斷的一個標記,通過特定的一個品牌讓消費者可以勾畫出一個自我形象的設定。這就是成功的品牌想要達到的效果。讓所有消費者成為信徒。
品牌:一種自我表達
品牌跟宗教一樣,都是人們自我表達的一種方式。當一個人是虔誠的宗教信仰者時,他可以通過自己信仰的宗教來表達自己,就較少會再尋求其他的途徑來自我表達;而對于一個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他需要一個載體來表達自我,而品牌恰好給了他一個自我表達的途徑。這也意味著,襯衣、筆記本電腦、帽子、鞋子上的Logo,在某種程度上,等同于一些人戴著的十字架或者大衛之星(猶太人標記),成為人們的信仰。人們選擇品牌產品,不僅在于它的功能,更在于品牌所代表的內涵。
作為一種自我表達的途徑,人們可以通過品牌來展示自己是一個有趣、有價值的人,他們值得擁有美好的事物。換言之,品牌能幫助傳達出自我的價值,例如,購買昂貴產品可以幫助一個人修復自尊。相較于沒有品牌的產品和零售商自有品牌產品,品牌產品代表著高品質,傳達出一種“更高的品格”和對尊重的渴望;相反,沒有品牌的產品或者零售商的自有品牌產品則顯得很“廉價”,品質不高。
讓品牌成為新的信仰
在品牌營銷的研究中,將產品分成兩大類,一類是表達型(Expressive),表達型的產品主要指像服裝、鞋子、飲料、配飾等產品,這類產品除了滿足消費者最基本的需求之外,還能傳遞出關于消費者的許多信息。例如,一個人的穿著可以看出他的職業、性格、愛好等。另一類為功能型(Functional),例如電池、充電器之類的產品,這類產品實用,但通常沒有鮮明的個性。
也就是說,一個品牌之所以能夠被一部分消費者視作信仰、保持忠誠,在于它能滿足消費者表達的欲望。這就意味著,對于表達型的產品來說,很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并將其與某種特質關聯起來。例如,可口可樂代表了“快樂”,星巴克代表了一種自由、文藝的生活方式,紅牛代表了超越極限……這些品牌在滿足了消費者對功能的需求之外,還滿足了消費者對自我價值、個性的表達,讓他們在展示自己的特征時候,首先就會想到借助這些品牌來實現。
一個品牌讓消費者成為信徒,很多國際化的大品牌都做到了這一點,此時不是消費者左右品牌的走向,而是品牌決定消費者的喜好和品位,大多數虔誠的信教者對品牌的熱戀和忠誠有目共睹,因此在市場營銷中,建立強烈的品牌意識,讓品牌成為消費者的宗教信仰。才會抓住消費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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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播網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