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截廣告屬于盜竊嗎?
科技網站VentureBeat近日發表文章,討論了一個頗具爭議性的話題:攔截廣告是否屬于盜竊?作者認為,這也許不算是偷,但毫無疑問是在揩別人的油。以下為全文摘要:
使用廣告攔截工具Adblock Plus或uBlock的用戶多嗎?可能非常非常多。
在線廣告是門大生意, 2014年它的全球市場規模為1412億美元。對于在線內容創造者而言,這是個好消息;對于在線內容的消費者來說,這本來也應該是個好消息。因為你喜歡的 網站賺的錢越多,他們就有可能制作出越多的文章和視頻供你欣賞。然而這里還有一個壞消息:PageFair2014年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在參加調查的 美國互聯網用戶中,有27.6%的人表示他們使用廣告攔截工具”。對內容創作者來說,這可是件煩心事。
攔截你最喜愛的網站上的廣告,這種做法道德嗎?對于很多內容創作者而言,橫幅廣告之類的顯示廣告是他們唯一的收入來源。攔截了他們的廣告,就相當于切斷了他們在這方面的收入。
在某些情況下,攔截廣告不只是因為用戶不想看廣告。在線隱私一直都是大家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并非所有的廣告平臺都把大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因為如果可以針對 特定的消費群體投放在線廣告,這種廣告就會更有價值。這種針對性和隱私是無法兼容的。InfoSec Taylor Swift(注意不是歌星霉霉)說得好:“我希望廣告主不要逼我在下面這兩者中間選一個:我的終端的安全性,以及內容創作者賴以獲得收入的內容?!?/p>
一些廣告攔截工具做出了特別邪惡的事情,他們開始向廣告平臺索要贖金。廣告攔截工具的工作方式是設置白名單和黑名單。一些公司想進入白名單,于是就要向廣告攔截工具“進貢”。其中最著名的案例,也許當屬今年2月Adblock Plus與谷歌(微博)、微軟、亞馬遜和Taboola達成的一項協議。它的價碼有多高?“解除攔截后,這些公司可以獲得更多的營收,他們需要把新增營收中的30%繳納給攔截工具?!?/p>
其實也有幾家公司在反抗廣告攔截工具,方法是:只要他們發現用戶在使用廣告攔截擴展,就不向這些用戶顯示任何內容。但是,知名度比較高的網站幾乎都沒有采取 這種戰術。Ars Technica曾在2010年嘗試這么做過,結果呢?該網站說,“我們竟敢采取行動,來反抗那些讓我們勞而無功的人,結果有相當多的人雖然知道這是事 實,卻仍然指責了我們?!?/p>
Ars Technica的嘗試表明,即使是廣告攔截工具損害了用戶喜歡的網站,用戶仍然會堅定地保留這些工具。除了支付贖金進入白名單之外,很少有別的方法可想。
對于這個問題,一些在線刊物已經嘗試過不同的解決方案。事實證明,在行業刊物這個門類上,包月或者包年模式很成功。The Information是過去幾年中人們談論較多的包月式刊物之一,如今仍保持著一種“高科技業的行業刊物”的感覺。在過去的幾年,軟文模式也開始流行起 來。雖然軟文已經成為Vice Media、《紐約時報》和無數其他刊物的寵兒,但它卻遭到了大量批評。也許最直接現成的法子是The Wirecutter采用的那種模式,即通過電子商務推薦來賺錢。這三個方法在各自的小范圍內似乎是行得通的,但是它們還沒有形成燎原之勢。
創作出色的內容和尋找一種創新的賺錢方式,這完全是兩個不同的領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堅持使用顯示廣告,除非有另一個做法變得同樣普及。暫時來說,廣告攔截工具具有一定的威脅性。
業界人士Eric Ravenscraft曾說:用戶看到大量橫幅廣告,因而感到煩惱,這就有點像你朋友跳槽去做一份新工作,讓你感到煩惱一樣。其實事情對你沒有影響,但是可以讓他們賺到一些錢。
回到道德這個問題上來:
已經有很多人把攔截廣告工具和其他東西做過類比。Ars Technica說這相當于在一家餐館吃了飯卻不給錢。也許更準確的比喻是:你去咖啡店用它的Wi-Fi上網工作,但卻沒有購買店里的任何東西。
你沒有偷他們出售的東西,但是你占用了他們的帶寬。不要忘了,那些帶寬也是需要他們花錢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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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騰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