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吁新版《廣告法》
“修訂后的《廣告法》應明確規定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這是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必然體現。我們希望在最終發布的新版《廣告法》中能夠全面禁止煙草廣告?!?月24日,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副會長、北京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和流行病學教授楊功煥這樣說道。
6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該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在《廣告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期間,就有68名公共衛生、法學專家寫聯名信,呼吁新修訂的《廣告法》應明確“全面禁止煙草廣告及與廣告相關的煙草促銷、贊助活動”條款,加大對違法煙草廣告行為的處罰力度,包括對各級國有煙草企業負責人的行政處罰。
據悉,新版《廣告法》修訂稿第二十條的表述是: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移動通信網絡、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和形式發布或者變相發布煙草廣告。
為此,中國控制吸煙協會辦公室主任曾繁玉表示,“此款列舉了不能發布或者變相發布煙草廣告的載體,似乎比原有《廣告法》增加了幾種傳播媒介,但完全沒有體現《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中禁止所有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的明確要求?!?/span>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群也表示,此種列舉法不可能列舉所有煙草廣告載體,譬如煙草業已經在采用的煙品品吸會、評選會、頒獎會、煙友俱樂部等花樣翻新的廣告、促銷與贊助載體。
“煙草控制公約中"comprehensive"最終沒有被翻譯成為"全面的",只是翻譯成"廣泛的",顯然全面比廣泛的措辭要準確,范圍也更廣,力度也更大,但是官方沒有采取這一表述,這為之后煙草企業進行諸如煙草贊助等種種違約行為提供便利?!睏罟ㄖ赋?。
據悉,《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及其議定書對煙草及其制品的成分、包裝、廣告、促銷、贊助、價格和稅收等問題均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主要目標是提供一個由各締約方在國家、區域和全球各級實施煙草控制措施的框架,以便使煙草使用和接觸“二手煙”頻率大幅度下降,從而保護當代和后代人免受煙草對健康、社會、環境和經濟造成的破壞性影響。2003年11月,中國成為該公約的第77個簽約國。2005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批準了該公約,10月正式向聯合國交存了批準書。
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梁曉峰指出,“1970至1992年間在22個國家開展的調查發現,全面禁令能夠降低6.3%的煙草消費,而部分禁止效果非常有限或基本無效,中國就處于部分禁令的國家行列?!?/span>
“新版《廣告法》修訂稿已由國務院法制辦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于近期進行討論并形成終稿。中國控制吸煙協會等組織機構已經通過合法的程序和渠道向人大法工委申訴自己的理由和訴求,廣告法必須和國際法接軌,必須履行公約是核心?!敝袊責焻f會常務副會長許桂華表示。
吳宜群也認為,“煙草業通過各種形式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傳遞的錯誤信息,誤導著人們對卷煙制品的成癮性和致死性的認識、引誘青少年和成年人的購買欲望,促進煙草消費。煙草廣告泛濫,將是國家和民族的災難?!?/span>
“不能再等了,不想再失去20年,所以現階段必須通過多方合力使廣告法真正能夠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相關規定,否則不能履約的法律規定將使煙草企業的贊助等行為有恃無恐?!敝袊責焻f會常務副會長許桂華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