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已正式實施,明星代言廣告涉假將追責
核心提示: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新《消法》明確提出明星代言廣告如涉及虛假宣傳,將與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
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新《消法》明確提出明星代言廣告如涉及虛假宣傳,將與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
新《消法》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明星代言廣告雖然收入頗豐,但如果代言產品出現問題,那有麻煩的就不僅僅是廠商了。多位明星經紀人表示,藥品、保健品和奶制品屬于明星代言的“灰色地段”,基本不會碰。某位香港大牌藝人的經紀人表示,對于這3類產品,基本已少有大牌藝人愿意代言,主要是考慮風險太大。除非廠商愿意出重金砸,否則不會有藝人愿意冒風險接單。
不過,相較于傳統代言中的小心翼翼和重大責任,近來興起的“微代言”(一般指在微博上打軟性廣告)模式,開始引起消費者的廣泛關注和網友的瘋狂吐槽。據悉,目前圈內并未將微博營銷這一新形式認定為“明星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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