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違法廣告的公告

近期,在全省工商系統“紅盾春雷行動2014”和“成都市2014年春節期間食品安全隱患大排查”整治工作中,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力開展整治“虛假宣傳”專項行動,對在蓉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類別廣告嚴格實施監測、監管,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廣告,現對其中典型違法廣告予以曝光:
1.“電腦中頻經絡通糖尿病治療儀”醫療器械廣告。該廣告含有利用患者名義做證明、宣傳有效率等內容。發布媒體:《華西都市報》。
2.“憶匯軟膠囊”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食品的治療作用的內容。發布媒體:《成都商報》。
3.“五環療法”醫療廣告。該廣告含有涉性、涉及診療技術、疾病名稱,宣傳治愈率、有效率、診療效果等內容。發布媒體:《天府早報》。
4.“航天熱炙理療服”商品廣告。該廣告宣稱治療功效、利用患者名義為療效做證明,誤導消費者。發布媒體:《成都晚報》。
5.“植物胰島素”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或者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療的作用。發布媒體:《文摘周報》。
6.“輔酶Q10軟膠囊”保健食品廣告。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或者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療的作用。發布媒體:成都人民廣播電臺FM105.6頻率。
7.“華盛藥物治療儀”醫療器械廣告。該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發布媒體:成都人民廣播電臺FM99.8頻率。
8.“補王蟲草”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利用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發布媒體:四川電視臺康巴衛視頻道。
9.“香丹清草本清腸”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食品的治療作用。發布媒體:四川電視臺第7頻道、公共頻道、科教頻道,成都電視臺第3頻道。
10.“益安寧丸”藥品廣告。該廣告利用專家、患者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發布媒體:成都電視臺第2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