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新規給微博營銷戴上緊箍咒
為適應新消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細化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各項保護措施。記者日前在對各大B2C電商平臺進行采訪時發現,電商企業對《辦法》中部分條例存在爭議,有B2C電商企業及專家直言,《辦法》中部分規定存在界定困難或是處罰過輕的情況,恐將存在落實困難的問題。
微博有償營銷難界定
由于微博營銷擁有傳播迅速、用戶黏性高及趣味性強等特點,憑借“大V”發出的軟廣告正在社交平臺上迅速蔓延,與此同時,良莠不齊的營銷信息也干擾了用戶的正常判斷。此次《辦法》針對營銷信息的性質,規定通過博客、微博等網絡社交載體提供宣傳推廣服務、評論商品或者服務并因此取得酬勞的,應當如實披露其性質,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
對該項規定,B2C電商平臺產生了多種看法。樂蜂網相關負責人認為,增加活動透明度,對微博大號來說,是提高誠信的契機。弊端則是有部分大號可能因此降低關注度,活動可能會因為所推廣的服務、商品因不足以吸引消費者難以達到預期的傳播目的。
當當網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平臺的角度來說,當當網無法控制商家的營銷行為。平臺能夠做到的是嚴格要求平臺商家對商品描述的客觀真實性,以此來保證消費者在當當網購物的可信賴性。
凡客誠品副總裁許曉輝則認為,雖然該規定使信息更加透明化,但落實到實際層面或許較為困難。一方面執法機關很難界定微博營銷是否收取過酬勞,另一方面,該規定推出后,有可能會使軟廣告變得更具有隱蔽性,使得軟廣告的真實性更難進行分辨。
平臺區分落實度高
《辦法》第二十九條提到的“平臺細分”,其中“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在平臺上開展商品或者服務自營業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對自營部分和平臺內其他經營者經營部分進行區分和標記,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
記者在京東主頁發現,該平臺在具體的商品頁面上,關于“服務”的介紹中,會寫明由京東或是第三方發貨并提供售后服務,且第三方經營者的商品頁面的右側,會注明該經營者包括名稱、綜合評分、所在地、聯系電話等信息;而亞馬遜也會在配送信息處顯示由亞馬遜直接發貨或者是由第三方發貨;樂蜂網在官網右側會有自有品牌的滾動欄;當當網則是第三方店鋪會在頁面右側顯示商鋪名稱。
許曉輝認為,明確區分自營商品與聯營商品保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大型B2C電商平臺為增強服務體驗,其本身也希望加大自營商品和聯營商品的區分度。記者對多家大型B2C電商進行采訪后了解到,各電商對此也是抱支持態度。
用戶或難保證權益
此外,《辦法》還對7天退換貨政策、平臺不得刪除差評、企業對用戶信息使用方法、不得惡意攻擊競爭對手等行為做出規定。記者發現,對違反規定的企業,《辦法》中極高處罰也僅為3萬元。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付勇勇律師認為,《辦法》對違反條例的企業處罰力度不夠。例如,對競爭對手的網站或網頁進行非法技術攻擊,造成競爭對手無法正常經營,根據《辦法》第四章第五十四條規定,罰款金額為1萬-3萬元??紤]到有些網站巨大的交易量,《辦法》規定的處罰力度恐怕難以起到作用。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趙占領律師向北京商報記者直言,目前《規定》相對此前有很多改動,但部分條例如微博有償營銷并沒有詳細的懲罰規定,而對“不宜退貨”的商品類型也缺少判斷的標準,因此部分條例更多是號召意義,真正落實下來或將遭遇一定困難。